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遵化市人民医院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遵机编字[2015]11号文件,我单位主要职责是:
1、开展医疗救护。
2、教学科研。
3、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个,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遵化市人民医院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5479.4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388.57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门诊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增长;支出合计64853.7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762.8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47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64812.47万元,占98.98%;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6.98万元,占1.02%。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85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53.7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本部门2018年度无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比上年增加1辆,主要是新购救护车一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8台(套),比上年增加2台(套),主要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8台(套)比上年增加3台(套),主要是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算总表以空表列示。
2、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3、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4、本部门2018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5、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6、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7、本部门2018年度无部门预算范围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故政府采购情况表以空表列示。
8、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
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2018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
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
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