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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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12/08/16

     

一、住院注意事项:

探视陪护
  为保证您的安静休养,探视者在规定时间内探视(上午10:00--12:30、下午15:30-21:00)。探视陪护人员请自觉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得到其他病房停留,不在病床睡觉,不随意离开。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饮酒、赌博等。

病房制度
       1、请遵守院规,服从
医院管理,遵守病房查房制度,查房时间勿离开病床。
        2、医院为您提供住宿的一般用品(被服、热水瓶等),每个床单位都配有床头柜及储物柜,请将您的物品整齐放置其中。请勿使用自带电器,不得在室内使用炊具。开空调时,请关好门窗。
        3、您入院后需进行常规检查(如抽血、大小便常规等)、特殊检查、手术或治疗等,请不要离开病房,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4、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物时,勿离开病床。按时按量服用药物,若有疑问及时向管床医生咨询。
        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传呼器请求帮助
        6、住院期间请您穿上病员服,要求戴腕带的患者,请不要随意取下腕带,以便医护人员对您的身份进行确认。
        7、为了您的治疗能按计划进行,请不要擅自离院和外出,以免得不到及时的诊疗、护理而贻误病情。如擅自外出引发的一切后果需自负;如病情允许,您可在医院内散步,但离开病区时应获得护士的许可。请您在院内或病区行走时,小心摔伤或跌倒;若行动不便,请您必须在有人陪护的情况下方能离开病床。
        8、请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讲卫生爱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讲究文明礼貌,配合医务人员,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9、您的饮食由医生依病情而定,办理住院手续时可在住院处购买饭卡,每日有食堂工作人员到病室订餐。
      10、住院时必须交纳预交款,每日我们会发放一日费用清单,费用不足时请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11、病房为公用场所,请注意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现金可以缴入您的住院帐户,手机等物品务必随身携带,防止被窃。
      12、本院为无烟单位,禁止吸烟。同时病房内有氧气,吸烟危险,请您自觉遵守。
      13、严禁从病室窗户向外扔东西,以免砸伤他人,违者后果自负。
      14、为保证您和他人的休息,请于21:00前熄灯就寝。

二、享有的权利:

       有权知晓主管您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在医治过程中,享有隐私权。

       有权了解病情进展和医治方案,参与医疗过程以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您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所在科室医护人员反映或投入病区意见箱。

三、履行的义务: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病人的权利。

       配合医院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四、探视陪床制度:

       探视每次不得超过2人,探视期间请勿坐在床上、长期逗留病房、大声喧哗,如医生、护士在查房及治疗时,请自觉到门外等候;7岁以下儿童谢绝进入病房探视。

五、请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