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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2/05/11

遵化市人民医院社会服务承诺

 

        为了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方便、价廉、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我们作出以下诚信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对我们的服务予以监督。

       一、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护理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以人为本,诚信服务。

       二、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拒诊病人。保持医院环境整洁、舒适。

       三、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各项检查检验及时、准确。

       四、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出假证明、假诊断。

       五、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和省卫生厅“十条禁令”。

       六、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坚持医疗收费公示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杜绝乱收费。

       七、强化急诊急救管理,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抢救危重病人做到“三先一后”,即先接诊、先检查、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及交费,保证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八、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做好病人的病情隐私保密工作。

       以上承诺内容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患者对服务不满意请向遵化市人民医院行风办投诉。

       行风办地址:医院本部门诊二楼    投诉电话:691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