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是指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合并症、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是一个把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消耗相统一的病例分类系统。DRGs的相关技术指标可以用来评价医疗服务的广度、医疗服务的整体技术难度、同类疾病的治疗费用、同类疾病的治疗时间及医疗服务质量。简单地讲,DRGs是医疗保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由医院承担(或者由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按约定比例共同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
为主动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上级要求及医院自身管理的需要,今年以来,市医院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工作作为医院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成立了由张晓军书记任组长,医务科、病案管理科、信息科、财务科、质管办、内部评价正副主任及病案编码员为成员的“医院推进DRGs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绩效考核组、环节质控组、临床路径组、终末质控组、信息化支撑组、内部评价组的工作职责,为DRGs工作的推进与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张晓军书记指出,DRGs是把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统一,并为医院间、专科间、医师间的医疗服务,提供统一的对标数据分析,将助推医院由以前的按数量付费转变为按质量付费,临床医生也由经验医疗转变为循证医疗,并最终实现“同病同症同治”。未来1-3年,DRGs付费方式有望成为医保付费的主要手段。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DRGs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病案首页填写、疾病编码、病历质量对DRG正确分组与确定权重至关重要,充分认识临床路径制定与执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运行系统优化对DRGS工作的支撑作用,希望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更好地促进DRGS与医院各项工作的契合度。同时对当前DRGs推进工作的重点进行了明确。一是抓运行病历的书写质量,尤其是病案首页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临床诊断的准确性;二是抓疾病编码、操作编码的准确性;三是强调信息化和绩效考核的支撑;四是密切与上级医院的交流,请进来强化培训;五是相关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通过讲课交流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六是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反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解决规范。
最后,张晓军书记强调,支付改革的全面铺开,是机遇也是挑战;DRGs实施后,首当其冲的是临床医生的劳动风险和价值能够充分体现。希望DRGs工作的推进,成为提升医疗质量、助力精细化管理、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新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