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给住院患者提供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探视陪护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协助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
二、探视者应遵守病房探视要求,防止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不宜进入病室探视。
三、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遵医嘱留陪护人员。
四、陪护人员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五、对病情较重、行动不便患者的陪护人员,不能随便离开,做到24h陪护,以防坠床、跌倒等意外发生。有事离开患者时,必须通知医护人员。
六、探视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重症监护室、医生、护士办公室;不能私自翻阅病历,如需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询问。
七、探视者陪护者不得占用患者病床,不得互串病房及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也不得私自请外院医生诊治患者或自行用药。
八、探视陪护者应爱护医院公物,保持病室清洁卫生,不私用电器,节约用水,不能吸烟及在病室内饮酒,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九、疫情防控期间,按适时修定相关制度执行。
护理部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