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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创先争优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1/08/15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举措,对于建设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的、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党员干部队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扎实开展好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更有效地激发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医院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我院全体党员郑重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行政科。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或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医院行政科。

三、介绍病人到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严格执行医保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套取医保费用的行为。

五、禁止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开单提成。

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七、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八、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规范收费行为,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上述服务承诺,我院党总支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医院的监督。对违规违约者,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