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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办

发布时间:2021/06/29

         1、对投诉人接待要规范热情,给予关心和同情。

2、认真做好投诉接待工作,准确填写《投诉接待登记表》,内容全面准确。

3、对于一般性投诉或纠纷,将投诉登记表直接移交医务科或护理部进行调查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回访中心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4、重大医疗纠纷或投诉,立即上报院领导,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医调委。

5、对患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均以督办卡的形式向科室反馈,做到“一诉一卡”,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回访中心做好追踪评价。

6、对投诉接待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每月15日前上交投诉接待总结。

7、对每月医疗纠纷分析讨论会情况,形成专题记录,组卷归档。